“能否请再给一次机会,今天我先支付部分案款。剩余部分我一定会按照和解协议按期履行到位。” 2024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张某与王某分别向执行法官作出承诺。
案件一: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11月1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分期履行租金70000元。案件二: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年3月20日经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执行人邓某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
因被执行人均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两案相继进入执行程序,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二被执行人却百般推辞,不愿履行。10月31日,二被执行人先后被拘传至汉滨法院高新法庭。
到庭后,执行干警向二被执行人释明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益处,但二被执行人态度消极,均未能给出合理还款方案。鉴于被执行人张某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宣布对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执行威慑力,当即微信转账5000元,并自行联系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且承诺按期履行。有了样板,另案被执行人张某也主动联系亲属筹款,现场履行10000元,并承诺剩余案款分期履行。至此,两案顺利执行告捷。
今年以来,汉滨法院持续深化落实“陕亮执行·2024”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利用执行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惩处抗拒、规避执行行为,同时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展现司法权威,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高压态势,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构建执行威慑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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