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效率,优化当事人诉讼体验,汉滨法院近日对非诉执行流程进行了优化。新流程通过简化程序、明确职责,旨在实现“流程减法、效果加法”的双重提升。
以往,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时,需经该院合法性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再自行向该院执行机构提出立案申请。这一过程不仅增加了行政机关工作负担,也延长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周期。
为此,经该院研究决定对具体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整:各行政机关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时,需一式两份。经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综合审判庭将在裁定生效后十五日内直接移交执行局立案执行,无需行政机关另行申请。这一调整显著减轻了行政机关的负担,提高了执行效率,并有效解决了非诉执行案件中的衔接难题。
展望未来,该院将继续深化工作流程的标准化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运行,在推动法院整体工作质量提升的同时,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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