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汉滨法院恒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为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但恒口镇高堰村却有一老翁用砂石料堵路阻碍邻居通行。原告张某与被告邹某系多年邻居,双方之间签署过一份《宅基地兑换协议书》,其中约定的“原告邹某享有从被告张某门前永久过人过车的权利”,然被告张某在门口场坝上堆放大量沙石料,阻碍了原告的通行。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邹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认为该案并非像原告诉称的那样简单,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逾古稀,便立即前往村委会及原、被告住所处了解调查情况。经过了解发现被告张某堵路是因为原告翻建房屋时,运输建材损坏了被告张某门前的道路,原告也并未及时维修,致使双方矛盾积攒,被告作出堵路的行为。了解事件原委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并就道路维修事宜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积极引导双方和平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送达调解书时,双方已经携手共同维修损毁道路。
邻里关系无小事,邻里纠纷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睦,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汉滨法院恒口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努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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