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陕西某建工公司与安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向汉滨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对汉滨法院执行局灵活运用置换查封措施破解执行困境,为企业纾困解难的执行方式表示感谢。
陕西某建工公司与安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在诉讼保全阶段,申请人陕西某建工公司便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查封行为导致查封前已实际售出的部分商品房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实际购房群众纷纷到有关单位反映,引起了涉众信访。
在得知此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寻求解决办法,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的前提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座谈等方式了解案件情况,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提供与申请人债权等值的其他房源作为查封替代物,申请人同意对保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查封。至此,被执行人企业解除了困境,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双方当事人对本次执行行为表示满意。他们高兴的对执行法官说:“感谢法院灵活执行,保障了各方权益,推动企业发展。”
此案只是汉滨法院执行局响应省委“三个年”活动中履职尽责的一个缩影,汉滨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企业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助推企业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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