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张滩镇毗邻安康中心城区,现代气息和农耕文化并存,经济滞后和思想封闭同在,是陕南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独特、矛盾交织繁杂、遗留问题较多。
近年来,张滩法庭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合理划分网格范围,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参与、镇乡联动的一站式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案件基本情况
高某系XX镇XX村村民。2008年,高某与邻居余某因门前道路通行问题发生纠纷,经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余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堆放在汉滨区XX村原集体配电室以西,配电室老石柱以东历史道路上的砖头等杂物清除,不得阻碍高某在该历史道路上的正常通行,后双方上诉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依次做出了判决。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高某一户十余年来未能彻底化解心头“疙瘩”,反复赴省赴京信访。张滩法庭联合当地镇党委政府,经过多次调处,多方协调,达成了息诉罢访协议书,消除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启示
高某信访案涉及村务、社务和邻里纠纷多个领域,又是民事案件和进京访交织的复杂信访案件。两户村民虽为邻居,但双方互不相让,长达十几年的“疙瘩”很难解除。张滩法庭联合当地党委政府、村集体形成办案专班,对于信访人提出的出行道路过窄等问题,专班成员一方面与其邻居余某进行法律政策讲解,要求其执行法院判决,拆除违建围墙;一方面到高某居住地进行现场核查调研,认真梳理高某信访案件来龙去脉,望闻问切,把准脉搏,找到两户真正的利益诉求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终在多方协调努力下,新修建了宽3米的道路,惠及10户45人。
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是贯彻落实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通过“群众说事,干部说理,法院说法”的“三说”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实现基层 “自治、德治、法治”的“三治”融合共治。坚持变“上访”为“下访”,沉下身子倾听群众心声,鼓励群众合理合法的提出诉求,寻求帮助。
|
版权所有:汉滨区人大网 网址:www.hbrdw.gov.cn IPC备案号:陕ICP备17021723号
主办单位: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19号 联系电话:0915-3213611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