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一早,许某给汉滨法院吉河法庭送来一面锦旗,上书“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八个大字,格外显眼且真挚。
原告许某年近七旬,因与被告赵某母亲是多年邻居,便在赵某的介绍和帮助下注册了某网络理财平台账户,并投入了10万余元资金,委托赵某进行理财操作。后赵某告知许某其资金全部亏损,双方为许某资金返还问题发生纠纷,许某遂提出起诉,要求被告赵某返还全部许某投资款。
考虑到许某年事已高,且投入的资金较多,周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希望尽快化解矛盾,但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根据双方过错责任,及时作出了判决,判令被告赵某返还原告许某投资款5万余元。被告赵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案件已经结案数月,但在多次调解和开庭审理的过程中,许某被周法官认真负责、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所感动,“感谢你们公正办案,我不识字,要不是你们,我的辛苦钱可就打水漂了!”许某言语中难掩感激之情。
鲜红的锦旗,感谢的话语,既是对汉滨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汉滨法院干警的鞭策。该院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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