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滨法院速裁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当庭宣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独任审判员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李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徐某货款3060元。
经审理查明,李某因家装在徐某处购买瓷砖,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供货完毕后进行对账,货款总额13060元,已付1万元,尚欠尾款3060元。李某在与徐某的微信聊天中,对欠款表示认可。徐某多次催要未果,由此成讼,要求立即支付。庭审中,李某对尾欠货款数额没有异议,辩称瓷砖有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经法庭释明,李某未就瓷砖存在质量问题举证,表示放弃在本案中提起反诉。
该案立案受理后仅10天即作出判决,不仅保证程序公开,提升了司法透明度,更兼顾了司法公正与效率,让公平正义能够更好更快实现,展现了法院在构建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司法担当。
近年来,该院速裁团队坚持能动司法引领,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探索,创新民事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抓实简案快审理念,采取畅通电子送达渠道,调、审一体化,小额诉讼,要素式审判,令状式裁判文书等为特色的审理模式,实现了平均审理周期缩减与案件质效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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