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落细高检院关于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汉滨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坚持能动履职,探索建立“三项审查重点+即时移送线索”机制,助力提升侦查监督效能,推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增强一体理念,深化流程监控。该院案管部门聚焦案件管理“质量建设年”主题,强化检察一体化意识,认真落实高检院案管办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做深做实案件流程监控”的要求,以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为切入,“全面全员全力”能动履职,在受案工作中注重发现侦查监督线索,先行先试开展横向线索移送,将监督体现在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形成检察监督合力。
突出审查重点,精准发掘线索。受案员在开展受案审查中,突出“三项审查重点”,即: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适用情况,发现有无违反刑诉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或强制措施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变更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审查羁押期限情况,发现有无超期羁押或异地羁押未计入羁押期限而导致超期羁押等情形;审查办案期限情况,发现有无超期移送案件情形。对发现可能存在上述问题的,通过进一步询问送案人、核查相关文书材料后报告部门进行研判,确定是否为侦查监督线索。
即时规范移送,提升监督质效。对发现的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及不规范情形确定为侦查监督线索的,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制作《线索移送函》并审批,在完成受案后一并移送本院办案部门办理,做到规范、即时移送。《线索移送函》中对发现线索详细列明问题;对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超期羁押的,还在文书中进行办案到期预警提示,防止本院办案部门“将错就错”造成超期。今年1-4月,该院案管部门共向本院办案部门移送侦查监督线索3件,办案部门对线索进行核实后已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线索移送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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