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感谢共产党,没想到你们还上门来给我帮助,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被救助人雷某某接过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送来的司法救助款后,口中一直感动地重复说道。
被救助人雷某某,女,现年69岁,腿部有肢体二级残疾,且患有脑梗和高血压,日常行动非常不便,平时生活主要依靠老伴杨某某照顾,一家的经济来源就是儿子在外务工的收入。2021年5月7日早晨6时许,家住恒口示范区的曹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杨某某发生碰撞,发生致杨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
汉滨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被害人家庭情况后,及时将该线索移送本院负责司法救助的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迅速对被害人家庭现状进行核实,经核实得知:虽然本案被告人已和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但被害人杨某某一家本就生活困难,杨某某死亡后,身体残疾一直依赖老伴照顾的雷某某,只能由在外打工的儿子回家照料。经过综合研判,汉滨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对雷某某的司法救助程序,并由第五检察部与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干警到雷某某家中发放司法救助款。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各部门协同发力,做到应救助尽救助,近年来办理司法救助182件182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让生活困难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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