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1月25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高新分局、恒口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强,第一检察部部长向银,还就落实《意见》与三个分局相关领导干警召开座谈会。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意见》,并就近几年来,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展开交流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要加强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合力提高刑事案件质效、打击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需要。二是要立足职能,尽职尽责。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严格依法侦查,穷尽手段,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研判。检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精准理性监督,减少分歧,相互配合,实现公检机关在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诉讼依法高效规范顺利运转。三是要转变执法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化解矛盾贯穿工作始终,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执法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四是要守正创新,与惠于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要在落实中创新,在创新中争优,创出亮点与品牌,促进刑事诉讼高效顺利进行。(向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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