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
全国人大 | 陕西省人大 | 安康市人大 | 汉滨区政府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监督视窗 > 正文

汉滨法院:巧用“活封”促执行助力“六稳”“六保”见实效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0 13:39:07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334

日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行政非诉案件过程中,采取“活封”企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措施,既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保障了128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通过盘活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汉滨某企业因经营不善停产,拖欠128名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企业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企业15日内将工资支付到位,企业未履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先后向该企业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但企业一直未履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汉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该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该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得知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停产多年外债多现有资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法官考虑到,一边是128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一边是濒临破产的企业,如果企业厂房及土地采取传统查封方式进行“死封”,不仅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还会导致资产闲置,更不利于保护农民工及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遂决定立即前往被执行人该企业厂房所在地,对厂房及土地进行查封。查封后,告知该企业,查封期间,该企业不得对被查封的不动产采取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查封的厂房由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保管,该企业可以通过使用、租赁现有厂房所产生的收益积极履行义务。

今年11月,承租人某公司意欲租赁该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消息后,迅速制定执行方案,立即组织被执行人该企业、申请执行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租人某公司进行面对面座谈,决定通过扣留提取企业租金收入的方式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该企业与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向法院报备,法院依法被执行人某企业及承租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所得租金收入,案件最终以和解方式终结执行。这种查封财产采取控制使用权转让但允许继续使用收益的“活封”方式不仅盘活了企业现有资产,让闲置荒废的企业资源再利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更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128名农民工的纸上权益能更及时地变成“真金白银”,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

当前,汉滨法院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执行过程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用足用好“活封”等强制执行措施,全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发挥执行职能服务“六稳”“六保”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