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不公开听证活动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事实,展示了主要证据,阐述了案件拟处理意见理由及依据。人民监督员就监督事项发表了监督意见,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并指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听证活动,是检察办案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具体体现;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人民监督员职责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表示今后将更多参与和支持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检察建议送达等办案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现“十大业务”全覆盖、“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通讯员:彭自敏 张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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