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法庭通过微信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评价。
2014年,原告庞某在被告周某承包的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一铅矿做钻工,被告周某拖欠原告9000元工资未付。后庞某数次催要,被告周某仍未还款,庞某遂诉至法院。
汉滨法院瀛湖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微信依法向周某送达了应诉文书。11月2日上午,原告庞某眼看即将开庭,而被告周某却未见踪影,便表现出焦躁不安的情绪。承办法官一边安慰庞某,一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周某沟通。周某称其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在唐山务工无法按时参加庭审。交流中,承办法官发现,周某虽承认欠款9000元的事实,但其明确表示目前经济困难,不愿意还钱。
承办法官开始从情理法理耐心劝说周某,经过反复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周某表示先向原告庞某支付2000元,对下余的7000元愿意与庞某达成调解协议,按月分期支付。在接到2000元现金后,庞某脸上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今年以来,汉滨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通涉民生案件诉讼绿色通道,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通过多种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周伯林)
|
版权所有:汉滨区人大网 网址:www.hbrdw.gov.cn IPC备案号:陕ICP备17021723号
主办单位: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19号 联系电话:0915-3213611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