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人民法庭利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一起相邻权纠纷,将这起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不久前,王某、周某夫妻二人购买了杨某延、余某二人的房屋,该房屋南侧与杨某南、杨某贤、杨某全三兄弟房屋毗邻。原本该房屋南侧有一条由上述三兄弟合资修建的道路供人出入,但因王某夫妻装修房屋期间与三兄弟产生矛盾,三兄弟遂在自己修建的共用路段紧邻王某夫妻房屋南侧,修建了护栏、水泥挡墙等,阻碍了王某、周某二人的正常通行。王某、周某二人便诉至法院,要求拆除护栏、水泥挡墙,恢复房屋原状。
张滩法庭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经过阅卷,认为如果采取直接判决的方式,不利于矛盾的真正化解,遂启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即组织当地村干部、网格长到事发现场查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勘查现场,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周某夫妻二人因落户问题对三兄弟心生不满,该三兄弟也因房屋装修问题与该夫妻产生嫌隙,双方矛盾十分尖锐。第一次调解时,双方竟争吵起来,不欢而散。
承办法官遂多次上门找村组干部沟通协调,不仅为王某、周某夫妻二人找到其他通行道路,还帮助他们协调好落户等相关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再次会同村组干部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承办法官站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和谐邻里关系的高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从相邻权纠纷处理原则即“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入手,劝导双方互相理解包容,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处理矛盾。最终,王某、周某夫妻二人同意从房前开一道门接到村级道路上,三兄弟也同意拆除护栏、水泥挡墙。
至此,这起相邻权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承办法官和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不仅解决了该夫妻二人通行、落户等问题,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间的积怨,真正帮助该夫妻二人融入该村,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通讯员 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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