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会议室内传出阵阵掌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第一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选举大会暨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会召开。党组成员、副院长邹明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罗觉安主持会议。146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汉滨区第一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三名委员。新当选的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秦正安作表态发言。崔兆凤、贺治花两名人民陪审员作交流发言。
在随后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培训会上,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李文安作调解工作专题讲座;区法院员额法官康芳从民法典概述、民法典主要内容、“民法典如何影响小明的一生”三个部分解读民法典;区法院监察室主任陈钰向陪审员介绍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违反“三个规定”的常见情形以及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区法院审管办主任代晓娟解读《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同时分析梳理了当前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邹明辉副院长对汉滨区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选举成功表示祝贺,他肯定地表示,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是人民陪审员的自治机构,是法院和人民陪审员之间的联系纽带,是人民陪审员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途径,希望当选的五名委员带领全体陪审员认真履职、勇担使命,切实提高陪审员整体素质和参审案件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他强调,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法院专业审判与大众民意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代表者,是司法公平正义的执行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他指出,一是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做到熟练掌握庭审程序、规范司法礼仪、钻研法律知识。二是要勇担使命,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按时参加审判活动;三是要公正司法,严守廉洁底线,始终牢记自己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维护司法廉洁。(作者:刘华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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