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盗窃案。经查,嫌疑人陈某某盗窃一部手机。细心的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该陈家庭经济困难,两个孩子均在就学。为此,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向他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政策,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经过释法说理,该陈幡然悔悟,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签订了具结书。汉滨检察院认为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对陈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不起诉决定后,陈某某充满感激说道:“真的十分感谢检察院给予我的这次机会,通过你们的耐心说教,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牢记教训,好好生活,绝不辜负检察官的良苦用心!”
检察机关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遵从“少捕慎诉”原则,更在于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从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如此案:既给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一个改过自新修复罪错的机会,同时,又让一个家庭有了团圆的笑声,社会也将因此增添一份祥和。(审核人:尤应荣 通讯员:张秀强 向雅茹)
|
版权所有:汉滨区人大网 网址:www.hbrdw.gov.cn IPC备案号:陕ICP备17021723号
主办单位: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19号 联系电话:0915-3213611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