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依法开展了重大案件侦査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该院在收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移交的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重大案件即将侦査终结通知书》后,立即指派驻所检察官开展核査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检察官通过物理隔离提审室询问了胡某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重点核查侦查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情形,经核查未发现侦查机关在办案中有违法取证等行为,最终形成《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送达侦查机关和负责捕诉的部门。据了解,这也是该院首次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核查工作由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或捕诉部门依法进行,目的是促进侦查讯问规范合法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避免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及公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重大案件侦査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査工作常态化,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审核人:李安喜 通讯员:陈尚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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