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汉发改能环[2020]43号)要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大力开展2020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确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努力确保节能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形式、丰富多彩。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干警关注率高的“两微一端”平台、醒目位置电子屏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号召干警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宣传可持续发展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合理降低能源消耗。二是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增强干警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7月2日全国低碳日当天,该院政治部号召干警关闭办公楼走廊及办公室照明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电梯,倡导干警“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交车”。干警纷纷响应,以骑车、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的方式上下班,关灯一小时,爬楼梯上下楼,切身感受能源对工作、生活的影响。三是发出节能减排倡议书,杜绝“长明灯”、水龙头滴漏、下班不关电脑等现象,号召干警节约办公用品开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的良好习惯。四是坚决落实中央疫情防控常态化和过紧日子的要求,杜绝铺张浪费,坚持节俭办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扎实开展、效果显著。通过节能宣传周与低碳日活动体验,该院干警切身感受到了环保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增强了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低碳节能的理念真正融入干警的日常工作生活,变成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为,在全院形成了崇尚节约、低碳环保的新风尚,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守护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汉滨”中的积极示范作用。(审核人:艾辛 通讯员:郭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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