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汉滨区开展的“作风建设年” ,加强检察队伍和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建设。5月13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重点是根据陕西省院《关于转发我省近期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八起检察人员涉酒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进行学习,通过典型案例,以案示警,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卜宁首先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八起检察人员涉酒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其次通报了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结合通报的典型案例,认真进行解读,强化警示教育,使干警思想上更加警醒、行动上更加自觉、作风上更加扎实、工作上更加务实。
胡海东检察长要求:一是从通报的17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要在思想上长期保持警醒,要在自身工作和生活中联系实际进行警示教育;二是要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禁令,遵守高检院的禁酒令,做到工作期间不饮酒、酒后坚决不开车;三是以案示警,加强对干警在工作各个方面的纪律作风教育,确保“作风建设年”取得新的成效。(审核人:艾辛 通讯员:艾辛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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