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两委换届问题与对策
编辑:张勇 作者:刘贵成 发布时间:2018-06-04 21:38:17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525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村级民主发展迅速,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的发展及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来看,村级民主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本次村民委员会民主海选选还存在着诸如贿选和操纵选举等现象。近期笔者对关庙、吉河、建民等镇办在村两委会选举中出现各类问题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完善村委会选举的一些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村两委选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村支部换届,这些年来始终坚持“两推一选”,总体平稳。村委会换届,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关庙镇已进行了9次换届,候选人的产生同样按照“两推一选”方法进行,总体也比较平稳。从这届开始选举采取自由提名和民主竞选(即“海选”)的方式提相应带来了海选之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和集中不能辩证统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本次民主海选提名出来的候选人以得票多少论资排队,集中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镇党委很被动。由于当前多数村精英外流,剩余部分村民民主素质不高,没有真正认识到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好处和受家族、宗派甚至贿选影响所带来的危害,在“自己人”当选总比外姓人当选好的共识下。影响少数弓硬伤弦的优秀干部连任或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把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人选不出来。
2、行政成本高问题复杂。海选提名就是预选,动用的人力财力与正式选举一样。以东站村为例,该村12个村民小组,2407个选民,海选提名设立12个流动投票站,指导组、选委会、工作人员共60多人从早晨7点开始工作直到第二天零点,计票结果难以确认,争论不休,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共230多人,手工计票工作量太大。一是候选人音同字不同,如:王勇翻的“翻”选票出现“翻”、“ 凡”、“帆”、“番”、“ 樊”, “栓”。二是候选人同名,如:候选人沈代红,选票出现“红”、“洪”、“宏”、“鸿”,然而本村有3个沈代红的同名音不同的字,怎样确定,争论不休,有的认为现在在家的多数是年龄偏大的人,文化水平低,写错字很正常,字写错了,但表达了真实意愿,建议要把同音字的得票相加,有的认为同名同姓给谁加?请示上级作答,选委会确定,经过几番周折,勉强按身份证确定候选人才搁置争议。
3、宗族宗派争斗,多方角力,拉票行为失范,贿选成风。一些地方选举被家族、派性以及其他势力所操纵,他们不惜大搞非法组织活动。主要是通过家族、宗族、亲友等关系进行拉票,拉票方式以打招呼、承诺好处、请客吃饭、送烟茶送钱等(送钱的比较少)。这些带有“贿选”性质的行为,由于“法不责众”、“民不告官不究”, 工作组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予以默认。
4、选举结束后不稳定因素剧增。镇村干部总结说,这次选举最严、最规范、问题做多。一是各种告状接踵而来,应接不暇;二是直接动摇支部班子的稳定,从正式选举结果来看,部分村在第一轮预选得票高的落选。告村支部书记背后搞鬼,少数村支书逼迫辞职,镇党委从稳定的大局着想,千方百计既要给支书说好话,又要给落选者做工作,让其当监委会主任,这样勉强尘埃落定,但新的矛盾正在孕育,支部换届要求监委会主任要进支部委员,候选人是支部委员还吧了,不是党员的当选了,把支部纪检委员怎样安排?这样的村班子磨合期得多长时间?形成一年磨合、二年计划、三年换届,这样的基层组织怎样为党工作、为村民服务、为百姓办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两委是农村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这个组织素质高、战斗力强,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能顺利贯彻,社会公平正义就较易实现,社会就比较稳定和谐;反之,不仅村级经济难以上去,而且各种矛盾会更加突出,村民信访、群访会大量增加,甚至酿成大的动乱。
二、影响村“两委”换届工作的主要问题及因素。
关庙镇村“两委”换届选举虽然圆满完成了任务,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建设进度加快,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集中显现各的形势下进行的,加之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选举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问题。
一是村级遗留问题形成的工作隐患。二是家族势力明争暗斗形成的派系干扰。三是权力和报酬的诱惑形成的投机参选。随着惠民政策力度的加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级权力有了升值空间,同时随着村干部待遇保障的逐步提高,村官职位开始“走俏”,竞争激烈。四是少数村干部对权力和荣誉的眷恋或者是不想退形成的工作阻力。五是部分村民民主素质不高,没有真正认识到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好处和受家族、宗派甚至贿选影响所带来的危害。有的候选人为了拉选票,向外出经商打工做生意的相好村民或发短信、或打电话、或吃喝晏请,串联拉票,影响少数弓硬伤弦的优秀干部连任或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三、解决“两委”换届问题的主要措施及对策。
惟有民主方法治 惟有法治方和谐。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问题,是民主发展中的问题,正确态度不是因噎废食并因此认为“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而是推进配套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让“草根民主”健康发展。笔者建议如下: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改变“放手‘海选’就是依法”的错误思想。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一些错误观念,有的认为,只要“海选”法定程序不出差错,就不会犯大错,选谁当村干部都无所谓;有的认为,村委会换届实行“海选”,村选委会是唯一的合法组织,指导组就不能干涉,否则就是违法;也有的认为,采用“海选”方式,我们党组织就无能为力了。其实,这种党组织在选举中“不作为”的思想,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法规。要结合本村实际,改变“只有海选”的一种模式。村民素质高的地方,可以搞“海选”;一些情况复杂、宗派等势力干扰大的地方,可以搞“有候选人选举”。总之,要因地制宜,从有利于选好选优村干部的角度、有利于弘扬正气的角度,正确选择选举模式,改变只有“海选”的一种选举模式。
二要坚持村民代表大会海选提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候选人,减少村名提名的盲目性,削弱宗族派系干扰,不拘一格推选各类优秀人才。
三要坚持集中投票,防范“流动票箱作弊”的倾向性问题。法律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对特殊情况难以集中投票、确需设立流动票箱的,要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报乡镇相关选举指导机构批准同意。从这些规定看出,法律是提倡集中投票的,流动票箱是“补充”, 是不得己而为之。在选举实践中,许多基层干部反映流动票箱的弊病较多,不少违法行为都发生在流动票箱上。有的流动票箱工作人员营私舞弊,私自毁掉村民的有效选票;有的代替村民划票,不能正确反映村民意志;有的借机非法拉票,让村民“左右为难”,难以正常行使权利,等等。因此,要严格防范流动票箱作弊问题,能不设流动票箱的,尽管不设;确需设流动票箱的,也应加强防范,配备三名以上素质较高的监票人员,保证选举公平公正。
四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尽管农村政治、经济形势总体较好,但确也有一些地方情况复杂,在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为层出不穷,有暗中串连、相互勾结、非法拉票的,有贿选和变相贿选的,有用非法手段故意毁损候选人形象的,有破坏选举秩序和设施的,有妨害村民正常行使选举权,等等。虽然,法律对各种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也有处罚条款,但这些条款多数比较原则,实际较难掌握且不易执行。比如什么叫贿选,送酒送烟、请客吃饭是否算贿选,送财物多少金额以上算贿选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虽然屡见不鲜,但实际受到打击的并不多。今后,应积极向上反映,根据基层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打击各类选举违法行为上,条款要更细化、具体化,让其更接地气、更切实可行,从而保障村委会选举健康进行,保障村民选举权利充分行使,保障选出的村委会领导班子素质较高。村两委届期应改为五年,有利于农村稳定发展。
村两委选举快结束了,可是留在村民心中的选举之痛还远远没有散去,不管是选上的还是没选上的心中或许都有一道伤 ,因为选上的也花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