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忠以优秀执业律师身份当选了陕西省安康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和汉滨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他深知肩头责任的神圣与重大,履职特别认真和积极。
他是执业律师,也是法学专家,还是一个说话、做事爱较真的热心人。这个独特优势使他在民主法治建设中能够发挥一般代表所不能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所代理的司法案件中,他坚持公平正义,担当人大代表、执业律师的社会责任。五年来,他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众打官司约50件,接受咨询300余次,以人大代表身份在各级人民法院评议、旁听、陪审案件近百场次,在参与评议法院、检察院司法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证据,发表评议意见不偏不倚,几乎都能被人民法院、检察院采纳和吸收。因而在业内赢得广泛好评,先后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推荐,被遴选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员和全市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他在法院审理的多件关于酒驾的危险驾驶罪中,发现司法和社会矫正机构向法院出示的《陕西省 县社区矫正中心罪犯审前评估表》,与我国《刑法》第12条相悖。这将造成程序错乱等不良后果。经过调查发现,全省其他县区也存在同样问题。于是向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提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停止使用〈罪犯审前评估表〉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很快接受了建议,停止了该表的使用,重新印制了新表,有关机关对他这种对法律负责的态度予以高度赞扬。
五年任期中,李辉忠不仅按时出席每次人大会,而且受邀到席常委会12次。出席会议前,认真走访群众和选举单位及人大代表沟通交流,为会议作准备,并认真记录,搜集社情民意等信息200余件(条)。多次参与《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人代会期间,他认真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代表团的发言,在分团审议议题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着实事求是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评议,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提出批评,并多次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当好群众代言人。在对“两院”报告的审议中,根据当事人、人民群众的呼声、诉求,充分认真发表意见、建议,并把群众对司法机关所愿所盼所求带到会上,推进“两院”的工作。
李辉忠还积极参加学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提升履职能力。一次,他应邀参加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陕 西省代表法实施办法》立法研讨会,首先发言,结合安康市贯彻执行代表法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对在代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太原则以及操作性、灵活性不强的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17个立法知识点的修改完善意见,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与会多位法律专家的赞扬,其中13个修改意见被正式颁布的实施办法所采纳。同时与会的安康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明发给短信充分肯定:“功在会外,水到渠成,为安争光,衷心感谢!”
提交书面文本,积极建言献策,认真监督“一府两院”,是李辉忠履职的又一特点。五年来,他撰写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质询案,共41件,附议议案、建议52件。其中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5件(每年1件),连续4年市人大常委会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建议”中,都都榜上有名。他所提建议等文本,多数针对性强,质量较高,取得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较好。针对市政府一个强势部门不重视办理落实代表建议,答非所问,代表不满意多次退回后不再答复,他直言不讳地提出严厉批评,承办单位为此先后5次召开专题座谈(汇报)会,使问题得到解决,8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对一个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社区建房用地5年不作为问题,他和13位基层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通过大会质询和现场沟通,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受到市人大常委会和汉滨代表团领导表扬。
李辉忠还拓展代表履职领域。为了抢救“国宝级”文物,索回反映安康中国第一部彩色纪录片《安康》和1926年流失的《古金州八景全图》,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以人大代表和律师身份,与一位爱国人士一道,两次到香港、北京,与持有该文物的挪威人会面洽谈文物回归事宜。通过与外国律师反复磋商,最终挪威友人自愿将《古金州八景全图》和《安康》免费赠给安康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为纪念国宝级文物回顾中国,举行了隆重仪式,并决定将这两件文物作为镇馆之宝,由安康市博物馆永久收藏。
在履行代表职责中,结合本届人大法律界代表较少的现状,他在监督“一府”的同时重点监督“两院”,在依法监督中不越位、不添乱。几年来共提交关于“两院”建议多件,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两院”工作。市检察院、中级法院以他所提建议为契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市法院加强审限管理的意见》等司法措施,改善了安康的司法环境。他提交的《关于中级法院应恢复〈现在开庭〉电视直播节目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建议落实后,开庭直播成为普法常态。他还以人大代表身份受邀在陕西电视台、安康广播电视台做专题涉法电视节目约60次。
有为才有位。李辉忠成为安康市、汉滨区人大代表中的“名牌代表”。先后被《人民代表报》《检察日报》《法治与社会》《民声报》《安康日报》和中国人大网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其中有些事迹和案例还被湖南省人大、广东省人大、清华大学校刊等报刊和智库转载或收藏。(原载陕西人大网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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