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罗本军同志辞去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0日汉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汉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罗本军同志辞去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版权所有:汉滨区人大网 网址:www.hbrdw.gov.cn IPC备案号:陕ICP备17021723号
主办单位: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19号 联系电话:0915-3213611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