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范传斌同志辞去汉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0日汉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汉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范传斌同志辞去汉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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