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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联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编辑: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3 10:19:00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3369
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联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7年3月15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联运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王  炜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李安楠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温姝琪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冯博欣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  婷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  涛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