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联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编辑: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3 10:19:00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3369
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联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7年3月15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联运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王 炜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李安楠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温姝琪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冯博欣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 婷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 涛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