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汉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3月9日汉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汉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汉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下旬在安康城区召开,会期4天。召开会议具体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会议建议议程共10项:
1.听取和审议汉滨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汉滨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汉滨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汉滨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汉滨区2023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汉滨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8.对汉滨区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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