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2、开展《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
3、配合省市人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调研、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
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
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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