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汉滨法院民二庭顺利化解一起原告甲诉被告乙、第三人丁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甲与第三人丁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丁与被告乙保持不正当关系,自2022年起,丁多次向乙转账,其中包含“520”、“1314”等特殊意义数额,经统计丁共计向乙转账14000余元。甲认为丁未经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其行为不仅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也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丁对乙的赠与合同无效,并由乙返还其赠与款项。
承办人在审查相关证据后,通过多种举措,与身在外地的乙取得联系,对乙进行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乙在听取了承办人的建议后,主动向甲返还了全部款项。甲主动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平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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