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家住汉滨区的张某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糟心的事,好心留宿闺蜜段某,家中黄金首饰却被其盗窃一空。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近日段某被汉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9月11日晚,张某的好闺蜜段某前往其家中玩耍,张某对其热情招待,之后又热心留宿段某在家中。不料好心未落好报。次日,段某趁张某外出办事之际,将其家中主卧衣柜抽屉内的一条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链、一枚金戒指、一副金耳环盗走。被亲密好友背叛,令善良的张某心灰意冷、懊恼不已,在愤恨、无奈中,拨打了110报警。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温馨提示:虽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但交友需谨慎,朋友不在多,真诚二字很关键。(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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