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关庙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出现温情一幕,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打开心结、重拾亲情,当即一次性支付儿子5.34万元抚养费。
徐某和张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某乙,2016年9月,二人协议离婚,张某乙随母亲徐某生活,父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张某按约定支付了2个月抚养费后,徐某携儿子到江苏生活,张某以无法探望为由,不再支付抚养费。徐某遂以儿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继续履行。
经审理得知,原来张某多年来一直有个心结,怀疑儿子非亲生。张某乙出生后由爷爷奶奶照顾的较多,祖孙之间关系深厚,张某乙随母去往外地后,老人十分想念。庭审中,张某对支付儿子抚养费没有异议,但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要求孩子寒暑假必须回来看望爷爷奶奶,抚养费在这期间给付;二是要求做亲子鉴定,图个明白。
从张某提出的两个自相矛盾的要求中,承办法官看得出来,张某其实还是很疼爱这个儿子的,也敏锐地意识到案件调解处理的突破口。为化解矛盾,弥合亲情,休庭后法官和张某进行单独交流,充当起了“心理咨询师”的角色,先是耐心倾听张某的倾诉,并不失时机提示其回味和孩子在一起时的幸福美好,最后从法理到情理、从家庭到亲情、从做人到做事,劝导张某履行义务、勇于担当,珍惜缘分、重拾亲情。最终,促使张某转变态度,打开心结,彻底放下包袱,主动放弃亲子鉴定的念头,与徐某达成调解协议,于是出现文初一幕。在调解结案的同时,父子、祖孙之间的亲情得以修复延续。
小家和谐方能大家平安。近年来,汉滨法院在处理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家事纠纷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拓宽调解思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缓和家庭矛盾,强化人文关怀,传递幸福理念,护航家庭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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