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去秋来,又到一年开学季。每逢开学前期,家长们为了孩子能上更好的学校,受到更好的教育,常常绞尽脑汁。一些不法分子恰好利用家长们这种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实施各类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这不,汉滨一男子张某就冒充高校教师身份,诈骗他人钱财,经本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近日被汉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20年8月,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是安康某高校老师身份,谎称能够帮人办理学籍及在校表现证明、能为初中毕业生办理重点高中入学资格等,通过私刻学校公章、伪造学籍证明等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胡某甲、胡某乙、李某甲、李某乙人民币共计4.1万余元。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温馨提醒:
各位学生、家长务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识别各类非官方渠道的招生信息、报名渠道,切莫陷入骗子精心设置的骗局。一旦不小心被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相关证据。(通讯员: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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