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汉滨法院恒口法庭接到当事人的举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闻讯后,副庭长袁朴立即委派法庭干警曾晋波、张鹏飞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开展工作。
张某,陕西安康人,家住汉滨区巴山西路电业巷。因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其偿还欠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予履行,执行程序中张某一度玩起来“失踪”,现已被汉滨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接到任务后,法院干警迅速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家。“我们敲了很久的门,门才打开,开门的是一个小孩”。根据两位干警的描述,当时张某家中只有他儿子一人,并且一直说爸爸出门了,没在家。虽然没在家中发现张某,也没从小孩嘴里问出他父亲的去向,但是两位干警依旧没有放弃,耐心地跟这个小孩讲了很多有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他爸爸所犯的错误。“我们当时就觉得小孩肯定知道他爸爸在哪儿的,所以我们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能从他嘴里问出些什么。最后呢,他就用手指了指家里的衣柜,果不其然,他爸爸没有出门,是藏在了家里的衣柜中。”
找到张某后,两位干警对其进行了询问,经多方做思想工作,张某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并于体检完毕后,送往汉滨区拘留所。
执法人员表示,像这样的“闪电”行动,每天都在进行中。同时也劝诫广大人民群众,要最知法守法,诚信待人,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切莫触碰法律的底线。(通讯员:曾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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