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宇 陈静静)1月21日上午11时,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拉开了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法庭在县河镇富强村一起巡回审理案件的序幕。
古稀之年的吴家和老人与去世多年的老伴共生育五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随着吴家和老人年龄增长,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多年来,几子女因家庭琐事,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互相推诿。虽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多次调解,赡养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8年的10月间,吴家和老人无家可归、更无人照料,被迫居住在临时搭建的窝棚内,勉强度日。吴家和老人无计可施,只能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张滩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与村委会、县河镇包联干部取得联系,前往吴家和老人家了解情况。当法庭一行人前往到吴家和老人临时居住地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老人居住在木板临时搭建的窝棚里,冬天的寒风卷着阵阵寒气从四处漏风的木板缝隙渗进窝棚。老人卷缩在木板拼凑的床上颤巍巍的向法官说:“其实,我对孩子们也没啥要求,就是希望有人能管我的吃,管我的住就行。”从老人红了的眼圈中,法官并没有看见老人对子女不孝的恨意,反而是将子女们告上公堂的不忍。想想老人的处境,张滩法庭决定对本案“快立、快审、快判”,随即法庭负责人与村委会、镇办包联干部反复沟通,决定开展巡回法庭进行审理,希望通过巡回审理清楚了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心结,妥善的处理纠纷,更要通过巡回审理,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让更多的人明白赡养老人不仅是美德,更是一种义务。
1月21日一大早,县河镇富强村村委会的院场内就聚集了30多名前来参加旁听庭审的群众们。通过审理,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后,认为原告吴家和老人含辛茹苦将五子女抚养成人,理应在古稀之年尽享天伦之乐,可众被告因家庭琐事,与原告心生间隙,令老人生活无人照料,老无所依,令人叹息!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这一法定义务不因子女与父母有矛盾而免除,也不因女儿出嫁而免除,更不能因分家协议对与自己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履行了赡养义务而免除,故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生活标准、众被告的经济能力当庭作出宣判,判决原告吴家和老人的生活费用由大儿子每月负担300元、二儿子每月负担400元、外嫁的大女儿每月负担200元。宣判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今天旁听人数较多,且多为村里的老年人,承办法官遂针对当前农村多发、群众关注度高的赡养纠纷、邻里矛盾处理等问题,作了详尽的法制宣讲和解答,向辖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具体的家事法制课。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弘扬家教家风,倡导孝道文化,延伸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巡回审理案件,便利群众诉讼,拉近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司法权威,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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